| 该条款将会在合同中出现 |
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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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网站设计符合要求,以《效果图确认单》为准。
- 网站内栏目、板块无误。(以验收前策划方案或《网站栏目确定单》为准)
- 设计制作完成后,甲方可以通过任何可连接Internet的正常计算机访问该网站。
- 网站内甲方资料无文字及图片错误。(以验收开始前甲方提供的资料为准,验收期内提供新资料不计算。)
- 网站后台管理程序正常运行,无程序即各页面无代码错误。(只限乙方设计、开发的程序)
- 网站内各连接正常。(甲方预定或要求网站以外连接不计算,包含但不限于友情链接、合作伙伴、搜索推广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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